农商银行不是农村信用社,但是有部分的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改组而成的。按照国家相关政策,在经济比较发达、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,“三农”的概念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,农业比重占比很低,农村信用社实际也已经实行商业化经营了。对于这些地区的农村信用社,可以实行股份制的改造,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。
(1).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斗行慧业法人,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,依法享有民事权利。其财产、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。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,为农业、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。
(2).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,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,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,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,限制和打击高利贷。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,农信社合作社,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,政通农信社培训带薯学校,农信社信贷部门等,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。
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、由社员入股组成、实行民主管理、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,简称农村信用社、农信社。